據重慶日報消息 為進一步嚴格控制揚塵,防治空氣污染,7月10日,市長黃奇帆主持召開市政府第52次常務會,審議通過《規範整治都市功能核心區及拓展區建築垃圾密閉運輸工作實施方案》。
  方案規定,都市功能核心區及拓展區新購入使用的建築垃圾運輸車輛,必須是國家工信部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》中發佈的自卸式垃圾運輸車輛,且具有貨箱密閉、舉升定位、限速限載等功能,符合《機動車運輸安全技術條件》要求。原有不能滿足全密閉運輸要求的車輛,必須在2014年10月31日前,按照《重慶市加蓋密閉運輸車輛通用技術條件》標準進行重新改裝,達到全密閉要求,並經市政部門驗收合格後,方可承運建築垃圾。為減輕車主負擔,改裝車輛將按軟質密閉改造和硬質密閉改造,分別獲得每台3000元和4000元的一次性獎勵性補貼。
  方案還明確,市公安局牽頭,抽調交巡警、治安警、市政執法人員、路政執法人員、環保執法人員共同組成聯合執法隊伍,專門負責查處建築垃圾密閉運輸中的違法行為。同時,市區相關職能部門要向社會公佈監督舉報電話,主動接受社會及輿論監督,對違規違法行為要進行跟蹤曝光。該方案也適用於易灑漏建築材料運輸。
  會議還研究了加快推進PPP投融資模式、深化地方金融改革、完善小微企業扶持機制等改革事項。
  副市長翁傑明、何挺、吳剛、張鳴、陳和平、劉強、譚家玲、劉偉等參加會議。  (原標題:我市進一步規範整治建築垃圾密閉運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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